【短期外专】短期外籍专业教师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1,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情况说明*,如若附件1中的所有费用(除住宿费外)不是转入外教本人的银行卡;如若住宿费不是转给酒店账户,而是转给校内老师,则需写一份情况说明(见附件2,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委托函*,若外教来校短期授课产生的所有费用需委托他人(家人/校内老师)收取,则需请外教写一个委托函,并请外教本人签字。(见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外宾来访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使用2024新版,如不属于已报计划,则需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栏下方签字,并交由分管国际化副校长签字)。
5.课程表*(每天不超过4节课;包含授课日期、时间、教室、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总课程数;加盖学院公章)。
6.国际机票及国内机票的电子行程单、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如有,国内机票需开学校抬头名称)
7.餐费领条*(财务处领取,写上具领人和经办人)。
8.住宿费票据*(如是招待所收据,需加盖学院公章)。
9.外专简历*(注明职称)。
10.外专护照复印件*。
11.曾来江财讲课的证明*(如是第二次以上来校,需提供:如首次来访时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12.机票/车票遗失情况说明(如若遗失国外行程电子行程单、国内电子或纸质发票,说明需请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公章、财务处领导签字)
(注:加*要点为报销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