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专】短期外籍专业教师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 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
2. 邀请外宾来访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使用2020新版,如不属于已报计划,则需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栏下方,并交由分管国际化副校长签字)
3. 课程表(每天不超过4节课;包含授课日期、时间、教室、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总课程数;加盖学院公章)
4. 国际机票及国内机票的电子行程单、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如有)
5. 餐费领条(如有,加盖学院公章)
6. 交通费票据(派车行程清单每一张需加盖派车公司及学院公章,并由学院院长签字)
7. 住宿费票据(如是招待所收据,需加盖学院公章)
8. 外专简历(注明职称)
9. 外专护照复印件
10. 曾来江财讲课的证明(如是第二次以上来校,需提供:如首次来访时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注:以上第1-7项所有发票或收据,每一张均需学院经办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及院长签字;如能刷卡支付的请务必刷公务卡,并提供公务卡支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