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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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教研单位: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依据国家留基委“关于启动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该项目校内报名申请工作。具体信息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选派专业

  本科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硕士研究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农学、工程学、医学、师范、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申请流程

  步骤1.

  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5日-10日填写问卷星内容,请通过链接https://www.wjx.cn/vm/e251F74.aspx#,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步骤2.

  1)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5日-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及匈牙利官方网(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见附件1、附件2,提交材料时间不以附件为准);

  2)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3)网上报名步骤完成后导出全部材料文件(纸质版),于2024年12月10日前交至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申请人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受理机构”选择“江西省教育厅”。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基委和匈方审核决定。

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谢老师

  电话:83823080

  地址:蛟桥园南区外专楼一楼合作交流科

  QQ咨询群:185182186/446046602(验证信息请发送:学院+姓名,进群后按要求修改备注)

附件

附件1: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2: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