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因公短期赴港澳办事流程
因公短期赴港澳办事流程
一、学校审批需要的材料
1、出访人员在“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化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打印生成纸质版(A3纸打印,装订成册子),按表上要求提供邀请函复印件、行程安排表等附件,完成校内各部门的审批,其中国际处审批环节,外事专管员要核对申请人的邀请函是否真实正规,出国时间、线路是否合理,出国费用是否超标,费用由谁承担等事项。审批完成后,原件留存国际处外事科,出访人留存复印件一份;
2、出访人按照模板写好出访人员的《出访公示》,将公示的电子版(不需要打印)发经办的外事专管员;
3、出访人打印并签署《出访人员告知函》两份,一份留存国际处,一份出访人自行保管。
二、省外办办理《任务批件》和因公《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打印份数和要求
由外事专管员前往省外办批件窗口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出访请示说明一份(加盖国际处公章,彩色打印,正文部分双面打印,附件部分可单面打印);
2.《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两份,需分管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校领导签字,盖校公章,正反面打印;
3. 《江西省因公出访承诺书》三份(出访人签字);盖校公章;
4.《江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三份,盖校公章、财务处公章;
5.《政审批件》三份(盖校党委公章)正反面打印;(政审号找外事专管员索取)
6.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盖学校公章,正反面复印在一面上);
7.邀请函复印件一份。
8.《申 办 因 公 往 来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通 行 证 资 料 单》一份,正反面打印,短边翻页,贴护照规格照片一张。
9.如是初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另交一张护照规格照片,
提交上述材料至省外办后大约5个工作日,专管员前往外办领取出访任务批件和出访人的港澳通行证。
三、回校考核材料
出访结束2日内归还因公《港澳通行证》到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事专管员将护照交回省外办。出访人员2周内将以下材料上报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在OA系统公示出访成果。
出境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访问、研修的教师需填写《教师短期出境回校考核材料》并上交工作照片3-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