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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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2022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爱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爱尔兰学习或研修。2021/2022年度该项目遴选工作已于近期启动,请各单位积极推广,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攻读硕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12 个月;资助期限:8 个月

4.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最高 12,750 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 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600 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 岁(1976  1 1 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详见附件三),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有效的英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尔兰语水平证明。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21  4  1 日至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 请按照《关于准备2021/2022 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并于47日前向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纸质相关材料。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学校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基委,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爱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未被爱方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附件:

1. 关于准备 2021/2022 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

2. 2021/2022 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

3. 2021/2022 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清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318


附件一: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附件二:2021-2022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2021-2022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