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国家留基委2021年各类公派访学 项目及申报时间、条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今年将继续从严控制学校公派出国访学人数,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各类项目出国访学。现将留基委2021年主要公派访学项目及申报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项目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录取时间 | 申报基本条件 |
| 4月10日–30日申请
| 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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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30日申请
| 11月公布录取结果 | 1.访问学者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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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5日申请
| 8月公布录取结果 | 1.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3月20日–30日申请 | 5月公布录取结果 | 1.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
3月10日–31日申请 | 5月公布录取结果 | 1.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 |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限已立项的学院教师申报) | 2021年3月1日-10日第一批人选申请;9月1日-10日第二批人选申请 | 2021年2月公布获批项目;4月公布第一批人选录取结果;10月公布第二批人选录取结果 | 1.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5岁; 2.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3.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
注:1.详细项目信息和申请条件请点击上表“项目名称”中的留基委网站链接。
2.其它项目及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官网查看原通知。
请有出国(境)访学意愿的教师提前做好规划,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25日